說明:1.各縣市「資源回收量」係採用地方環保機關之統計。 2.90年起金門縣納入統計,92年7月起連江縣納入統計。 3.巨大垃圾於94年起統計,並依其性質拆分歸入「一般垃圾」及「資源垃圾」項下;廚餘92年起統計,事業員工生活垃圾 107年起統計。 4.平均每人每日一般廢棄物產生量=一般廢棄物產生量/(當月(年)日數*期中人口數),平均每人每日廚餘回收量=廚餘回收量 /(當月(年)日數*期中人口數)。 5.一般廢棄物回收率=(資源垃圾回收量+廚餘回收量)/一般廢棄物產生量*100%。
產生時間:114/11/19 09:11:13